2026年3月7日20时10分许,固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交警四大队执勤民警在彭阳收费站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甘M38***号小型普通客车向收费站缓缓驶来。执勤民警对该车拦停检查并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驾驶人马某某神情紧张、闪烁其词,未能出示有效证件。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发现马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经民警询问,该驾驶员称其无证驾驶车辆,是为了赶去固原相亲。随后民警将马某某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高速交警温馨提醒: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安全驾驶从“持证”上路开始!(固原高速交警四大队 冀苗)